招标信息

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7,994.6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397,994.6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97,994.6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昌市霜降坑水正升华府段水毁河堤重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