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7
项目名称: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疫苗储存、运输保险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依法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由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机构需持有省级分公司的唯一授权并全权代表其参与本项目磋商,同一保险企业法人下的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此次磋商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⑤提供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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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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