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市未成人心理辅导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未成人心理辅导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ZJ

4.采购需求:拟采购心理健康亭1套、心理健康亭云服务平台系统1套、Al心理情绪测评系统1套。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6.预算金额:310000.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须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 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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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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