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8号炉电除尘高低压供电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2024-10-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8号炉电除尘高低压供电设备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邹县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对8号炉电除尘一二电场共18台高频电源进行

改造;三、四、五电场18台工频高压电源保留柜壳,对控制部分进行改造;低压振打柜保留柜内主回路,对控制部分进行改造。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供应及工程施工均包含在内。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8号炉电除尘高低压供电设备改造(CHDTDZ001/23-QT-169501):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8号炉电除尘一二电场共18台高频电源进行改造;三、四、五电场18台工频高压电源保留柜壳,对控制部分进行改造;低压振打柜保留柜内主回路,对控制部分进行改造。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8号炉电除尘高低压供电设备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21年1月以来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高频电源改造业绩不少于(高频电源单个合同额200万以上)3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7 18:102024-10-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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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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