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血球分析仪、综合验光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8
项目名称:2024年血球分析仪、综合验光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6,370.00元

采购包1(血球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38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8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血球分析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83,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采购包2(综合验光仪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综合验光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0 工业
2-2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含角膜地形图)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0 工业
2-3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视力筛查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采购包3(ALT干式分析仪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193,3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3,370.00元

投标保证金: 1,933.7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ALT干式分析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工业
3-2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工业
3-3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根管长度测量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 工业
3-4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牙椅(含内置洁牙机和洁牙手柄十把)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工业
3-5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慢速手机弯机 10(把)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工业
3-6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多功能电离子手术治疗仪 1(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工业
3-7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艾灸排烟系统 5(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4,270.00 工业
3-8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药架 3(套)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 工业
3-9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中医理疗床 3(张)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2,700.00 工业
3-10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诊床 2(张) 满足业务科室使用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且投标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且投标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4)1.投标人需满足的条件: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且投标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4)1.投标人需满足的条件: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8 至 2024-10-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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