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阳泉市分公司2024年阳泉市城区防火卡口智能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18中国铁塔阳泉市分公司2024年阳泉市城区防火卡口智能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阳泉市分公司2024年阳泉市城区防火卡口智能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监控摄像头4台,林火监测平台1套。预算金额:不含税29370.51元,含税32000.00元。
设备类:不含税12389.38元,税率13%,含税14000.00元。
平台类:不含税16981.13元,税率6%,含税18000.00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监控摄像头不含税小计最高应答限价为12389.38元,林火监测平台不含税小计最高应答限价为16981.13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需采购监控摄像头4台,林火监测平台1套。
2.2交货期:项目集成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付。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代理商参选的,需提供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监控摄像头、林火监测平台)的唯一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参选的,需提供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声明文件。如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只接受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参选,如同一制造商(软件开发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参选,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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