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化工园区周边恶臭监测及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8
项目概况 关于开展2024年化工园区周边恶臭监测及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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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驻政采 | |||||||||||||||
2、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24年化工园区周边恶臭监测及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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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建4套恶臭气体实时监控设备,同时与原有的4套恶臭气体实时监控设备一起进行为期3年的运维服务; 5.2 供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3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运维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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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调试期+运维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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