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600MW风场道路清雪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8

1. 招标条件

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600MW风场道路清雪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600MW风场道路清雪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统一招标,分别与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及多伦县境内,装机容量1600MW,其中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风场(北方卓伦、辉斯高、金莲川风场),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个风场(北方多伦、西山湾风场);共5座220kV升压站、342台风机、检修道路约383公里、220kV线路5回、35kV线路64回。 

2.2 规模:1600MW

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2.4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1台50吨及以上的轮式装载机为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提供道路清雪服务,其中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卓伦、辉斯高、金莲川风场)7台,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西山湾风场)4台,并负责服务期间所有车辆的燃料、人工、保险、维修及配件、停车费、车辆年检、过路费、安全保障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装载机车辆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9:00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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