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2×35MW热电联产项目空气末级冷却器设备招标公告
2024-10-19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生物产业园2X35MW热电联产项目已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以颁布《关于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生物产业园2X35MW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2×35MW热电联产项目空气末级冷却器设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2×35MW热电联产项目空气末级冷却器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072
(2)项目建设单位: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经济开发区。
(4)项目规模:本工程装机方案为3×3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运1冷备用)+2×35MW高温高压背压排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2500Nm³/min高温高压背压排汽式汽拖驱动轴流压缩机组+1台2500Nm³/min高温高压凝汽式汽拖驱动轴流压缩机组+1台1350Nm³/min低压凝汽式汽拖驱动轴流压缩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氨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NCR烟气脱硝系统,同时建设锅炉补给除盐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设施等基础设施,本工程2×35MW机组均采用发电机—电抗器组单元接线形式接入总变电站10kV侧。总变电站出线2回至就近63团变电站35kV侧,电源引接点距本工程约4km。35kV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站内设2台容量20MVA,电压比35±3×2.5/10.5kV有载调压变压器,10kV设置2段母线,两段母线设联络断路器,采用单母分段接线。35kV及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开关柜。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2420N1477246 |
空气末级冷却器 |
可克达拉金海能源有限公司2×35MW热电联产项目空气末级冷却器设备招标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最迟不晚于2025年7月20日)完成空气末级冷却器设备全部供货。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以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声明函为准)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涵盖获准从事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或以上)的生产活动,如证书中的许可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1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单台空气处理量或风量或进气流量不小于1000Nm3/min或60000Nm3/h的空气冷却器或余热回收装置或末冷器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
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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