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汉江孤山航电枢纽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0
一、招标条件

本汉江孤山航电枢纽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汉江孤山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孤山航电枢纽位于汉江干流夹河~丹江口枢纽回水末端河段内,上距白河梯级坝址约35km,下距丹江口枢纽坝址179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0440km2,多年平均流量783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47亿m3。

水库正常蓄水位177.23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9亿m3,水库总库容2.12亿m3,电站装机容量为180MW(4×45MW),多年平均发电量5.80亿kW·h,规划航道等级为Ⅳ级。

孤山航电枢纽永久建筑物由泄水闸、生态放水闸、水电站厂房、船闸、鱼道、两岸混凝土挡水坝等组成,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确定孤山航电枢纽为Ⅱ等大(2)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泄水闸、生态放水闸、电站厂房及两岸混凝土挡水坝为2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围堰等为4级建筑物。通航建筑物根据《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通航建筑物级别为:闸首及闸室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船闸上下游导航设施、靠船墩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工程于2016年12月25日开工兴建,2020年7月6日,二期围堰闭气,通过蓄水验收。2020年7月20日,首台(1号)机组顺利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发电。2022年6月20日,左区泄水闸工作门、上下闸首检修门吊装完毕,枢纽二期工程具备挡泄水条件。2021年1月全部四台机组并网发电。2022年底工程基本完工。

在泄水闸、电站厂房、船闸及挡水建筑物、两岸边坡及近坝区的罗行滩滑坡体等部位布设有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和巡视检查等监测项目,观测方式均为人工观测。

(2)招标范围

汉江孤山航电枢纽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范围包括:泄水闸、电站厂房、船闸及挡水建筑物、两岸边坡及近坝区的罗行滩滑坡体的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方案设计、各建筑物监测设施的设备采购、检验、安装、自动化系统建立及调试、工程安全监测管理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合同期内各监测设施观测、维护及资料整理分析等。

(3)实施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境内。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国家测绘资质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理信息系统甲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正在实施的)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工作内容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母公司也不得被列入上述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期间对该项进行复核,如在复核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6)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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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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