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公务车辆商业保险资格商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8项目编号:ZGJC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公务车辆商业保险资格商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 公务车辆商业保险资格商采购 ):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 元 /年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 预算 (元 /年 ) |
备注 |
公务车辆商业保险资格商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1、广州校区 19辆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2、广州校区 36 辆车辆交强险(该 36 辆车辆目前处于待拍卖,基本不使用但照常办理年审的状态)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履约情况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被核定可在广州市境内依法经营本项目所涉及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等法定资格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响应的将同时作无效响应处理);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的,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5 已办理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9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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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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