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2025年西南油气分公司石油液化气钢瓶框架预案石油液化气钢瓶35.5L2.1MPa招标公告

2024-10-21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西南油气分公司石油液化气钢瓶框架预案石油液化气钢瓶35.5L 2.1MPa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油液化气钢瓶35.5L 2.1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石油液化气钢瓶35.5L 2.1MPa 22000.000
2 石油液化气钢瓶29.8L 2.1MPa 6000.000
3 石油液化气钢瓶12L 2.1MPa 4200.000
4 石油液化气钢瓶118L 2.1MPa 400.000
5 石油液化气钢瓶118L 3.3MPa 2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至少3份石油液化气钢瓶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销售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根据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所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生产内容包括焊接钢瓶(投标人须提供覆盖标的物规格的型式试验证书;若无法提供完整的型式试验证书,须承诺在交货时取得覆盖标的物规格的型式试验证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2时0分 至 2024年10月28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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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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