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基于熔盐储热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熔盐系统材料及设备招标公告

2024-10-2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基于熔盐储热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熔盐系统材料及设备(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区

2.2项目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27日全部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熔盐系统材料及设备(CHDTDZ017/17-CL-03201):熔盐系统材料及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熔盐系统材料及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应具有1项熔盐储热系统(供货范围至少包含熔盐或熔盐罐)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资格。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企业。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不符合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1 13:232024-10-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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