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丰广场15栋西电梯更新招标公告
2024-10-211.1项目名称:宝利丰广场15栋西电梯更新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招标备案表,无
1.4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炳辉社区居民委员会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炳辉社区居民委员会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宝利丰广场15栋西电梯更新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靶场路交口宝利丰广场
2.6 建设规模:1台电梯更换
2.7 合同估算价:38.4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靶场路交口宝利丰广场
2.10 招标范围:宝利丰广场15栋西电梯更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1台新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检验合格证书、技术服务、保险、原电梯(含所有原有设备)拆除与投标设备和安装等全部范围。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2)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经销商的,除所投电梯制造商须满足前款要求外,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标段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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