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家庄市联通市区热交换站冬季采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211.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公司目前共有热交换站4处,分别位于775分局、361分局、581分局及市公司本部。为确保市区各院落冬季采暖正常进行,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主要负责换热站值守及设备维护保养,同时考虑热交换站启用前、后的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
1.2采购内容:市区775分局、361分局、581分局以及公司本部等四个热交换站冬季采暖服务,主要负责换热站值守及设备维护保养,同时考虑热交换站启用前、后的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一个采暖季(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3月22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服务时间为准)。
1.2.1采购服务的规模:预算金额388620元(不含税)。
1.2.2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 服务期限:一个采暖季(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3月22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署服务时间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309825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3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物业服务类业绩。
2.4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7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 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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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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