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田区妇儿医院脑干诱发电位听力筛查仪采购公告

2024-10-21

一、项目概况

福田区妇儿医院脑干诱发电位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

2、项目名称:福田区妇儿医院脑干诱发电位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福田区妇儿医院脑干诱发电位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9.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09:00至12:00,14:00至17:30。

2、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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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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