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北部面山生态暨农村面源污染监测系统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1安宁区北部面山生态暨农村面源污染监测系统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安宁区北部面山生态暨农村面源污染监测系统框架项目(招标编号:dxzb-06-2024-A172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
为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局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包含1套数字城管基础平台,对接市级城管平台互联互通及视频智能AI分析;1套数字孪生平台,用于安宁区域倾斜摄影建模及整体数据汇总展示;1套城市大数据聚合平台数据融合底座,可融合各级视频监控、370M应急通讯、应急广播等数据。
1.2 采购预估金额911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采购估算金额为586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服务采购估算金额32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付地点及交付期限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付地点 | 协议期限 |
1 | 安宁区北部面山生态暨农村面源污染监测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详见技术要求 | 甘肃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1.4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单价(不含税/元) |
1 | 聚合平台无人机飞行建模对接 | 套 | 1 | 13 | 699115.04 |
2 | 聚合平台卫星平台对接 | 套 | 1 | 13 | 513274.33 |
3 | 聚合平台应急调度对接 | 套 | 1 | 13 | 761061.94 |
4 | 数字孪生城管应用平台核心组件 | 套 | 1 | 13 | 1796460.17 |
5 | 数字城管基础平台及智能管理系统 | 套 | 1 | 13 | 1415929.20 |
6 | 城市大数据聚合平台 | 套 | 1 | 6 | 2830188.67 |
7 | 集成服务 | 项 | 1 | 6 | 235849.05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聚合平台无人机飞行建模对接、聚合平台卫星平台对接、数字城管基础平台及智能管理系统)生产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标主要产品(聚合平台无人机飞行建模对接、聚合平台卫星平台对接、数字城管基础平台及智能管理系统)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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