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高桥河泵站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4-10-21
一、招标条件

本 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高桥河泵站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资金,招标人为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保证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高桥河泵站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符合国家及恩施市各项法律法规,现采购有资质的服务企业,执行招标人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及处置的各项要求,编制相关文件及管理制度、流程和管控方法、应急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89646.67元。 本项目有效服务期限24个月,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高桥河泵站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8447)恩施大沙坝一期污水处理厂及高桥河泵站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资质。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承诺。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相关承诺。6、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 --- 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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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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