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防爆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2024-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防爆电加热器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备注: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2.3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登录后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23年炼化专用设备(容器、电加热器、火炬)集中采购结果包4电加热器(分类码23050805)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准入状态和电加热器产品状态均为正常;供应商类型:制造商。(以招标人开标当天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防爆电加热器的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和 3C 强制认证。

其中,防爆合格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防爆电加热器的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书体现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 IIC T6 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功率不低于45kW。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证书中的制造单位名称(体现“制造单位”或“生产企业”或“制造企业”或“生产单位”等描述,含义相近即可)一致,证书取得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评标时在检测机构官方网站上核实)。

检验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对应防爆电加热器防爆合格证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中制造单位(生产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按技术要求逐项响应);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21日17:00:00至2024 年10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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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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