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新能源公司赤峰区域中心敖润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2024-10-2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东北新能源公司赤峰区域中心敖润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一、供货招标范围: 为加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应对严峻的反恐怖斗争形势的现实,按照国家反恐办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反恐办将开展电力系统达标工作检查,对未达标企业,各盟市反恐办要依法责令改正,其中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围栏设备、红外对射设备、出入口系统设备、紧急报警系统、授时安全防护系统等,以及相应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电动大门及安保门房等。(具体详见正文)。 二、施工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系统及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和试运行等,确保系统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施工结束后通过当地市公安局、旗县公安局、属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后达到反恐二级达标合格标准。 |
供货期限:2024年11月25日前。 施工工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东北新能源公司赤峰区域中心敖润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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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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