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冶医院蕰川路院区1号楼屋面平改坡改造及太阳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2
上海中冶医院蕰川路院区1号楼屋面平改坡改造及太阳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中冶医院蕰川路院区1号楼屋面平改坡改造及太阳能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蕰川路院区1号楼屋面平改坡改造及太阳能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GT2 1.3招标人:上海中冶医院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上海中冶医院蕰川路院区1号楼屋面平改坡改造及太阳能改造项目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个3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因执行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投标人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施证明); (6)其他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招标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投标人管理黑名单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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