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24-10-22本招标项目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9】310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具体设备清单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安全监控系 统设备 |
符合《安全监控系统 设备技术要求》 |
1 |
项 |
具体设备清单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平坦镇西上庄村西上庄煤矿。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5 投标人需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及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投标设备中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提供代理商的相关业绩或生产商的相关业绩均可作为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货物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22 17:30至2024-10-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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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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