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消防站改造项目一阶段配套移动指挥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段-永清段)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消防站改造项目一阶段配套移动指挥车辆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消防站改造项目一阶段配套移动指挥车辆采购
  2.2招标范围:(1)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移动指挥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2)交货期:2024年12月30日前交货。(3)交货地点: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移动指挥车的制造商。投标人所投移动指挥车需取得工信部公告(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满足上牌要求,并为免缴购置税车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不曾因重大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 
  3.1.3信誉要求:(1)未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3)近3年内不曾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遭受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或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1.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所投移动指挥车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产品明细页等关键页面)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 i.chinatax.gov.cn 网站查询截图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9:00至2024-10-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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