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IPv6网络端到端监测与分析原型系统开发(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2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招标编号:20;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四)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服务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内容:IPv6网络端到端能力监测与分析原型系统技术开发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八)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1套IPv6网络端到端能力监测与分析原型系统,具体包含端到端检测分析模块和IPv6网络应用访问质量检测模块相关功能。

(九)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服务周期:投标人在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

(十一)保修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投标人提供免费保修12个月。

(十二)※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照/单位法人证明。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行为。以上内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

(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评标当日核查结果为准。

(四)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申请参与投标。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满足承诺书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23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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