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远达二次供水有限公司幼高专管道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2024-10-22本项目幼高专管道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衡阳市远达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幼高专管道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幼高专管道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条件,满足广大学生在日常能够及时饮用到健康方便的饮用水,现对教学楼、宿舍楼共16栋建筑(单元)进行直饮水系统项目建设,并配备一个约25㎡的室外阳光机房,满足约7000师生的饮水需求。项目采购金额1828835.99元,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幼高专管道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比选人与参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比选人保留调整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项目周期内,如遇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或者比选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比选。
2.3供货地点:衡阳地区幼高专校内(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质保期自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6 比选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安装(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现场优化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货时间:中选人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发往比选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比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比选;
3.3参选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财务状况;
3.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参选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0月26 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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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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