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OCC2024年度大屏幕显示单元光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OCC2024年度大屏幕显示单元光机维保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OCC2024年度大屏幕显示单元光机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控制中心调度大厅内设置中央大屏幕系统(OPS),系统由3(行)×8(列)共24个DLP显示单元,每个DLP显示单元包含一套光源模块组件,通过光源模块组件投影在大屏幕可显示PSCADA、CCTV、SIG等系统的信息,大屏显示单元光机光源理论寿命为60000小时,目前3号线大屏已不间断运行超过50000小时,2024年将会达到理论寿命,需对3号线控制中心大屏幕系统光机全部光源模块更换、光机易损件检测更换、显示单元及光机深度清洁维护等,保证控制中心调度大厅3号线大屏幕系统运行稳定。

2.2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对3号线控制中心大屏幕系统24套光机全部光源模块组件更换、光机易损件检测更换、显示单元及光机深度清洁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

中标人应该在接到招标方发出进场通知的90天内,将设备、材料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的OPS大屏系统维保或安装调试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09:00至2024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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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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