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堂吊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2本招标项目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堂吊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堂吊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堂吊灯采购项目,交货地点位于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项目编号:DF-W
招标范围:大型水晶吊灯1个,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款、设计费、模具费、装卸费、运输费、拆除安装费、灯带更换费、安装调试费、垃圾清运费、验收费、保险费、税费、相关辅材等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其他未注明的费用,即招标人按照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支付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上下级,或属于同一上级下属的分所,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分所,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天眼查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0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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