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型调频辅助服务控制优化招标公告

2024-10-2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型调频辅助服务控制优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新型调频辅助服务控制优化(CHDTDZ136/17-QT-27501):1、研究机组负荷调节能力的预测模型;2、研究新型辅助调频策略寻优技术;3、开发一套基于决策调度的新型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控制优化系统。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型调频辅助服务控制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基于独立于DCS的PLC硬件平台且采用预测控制或模糊控制等先进控制算法的火电机组AGC协调系统优化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内容页(必须包含控制算法及独立于DCS的PLC硬件平台的描述,如未提供造成无法判断该业绩将不予认可)、签章页等关键页,如材料提供不全将被视为无效合同业绩,一个合同算一项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2 17:002024-10-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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