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观测平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2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观测平台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观测平台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在丹徒区江心洲东北角采购一座定制化的钢结构瞭望塔,瞭望塔塔身高度约12米,能够满足不少于10位游客在顶部平台行进行360度的四周环视,同时确保登塔后可以看到江面江豚、鸟类及其他生物活动。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约为63.78万元,含税总价约为70.37万元。其中材料费用采购不含税预算价格为21.23万元,税率13%,含税价格23.99万元;安装施工费用采购不含税预算价格为42.55万元,税率9%,含税价格为46.38万元。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材料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12300.00元,安装施工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25500.00元,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在丹徒区江心洲东北角采购一座定制化的钢结构瞭望塔,瞭望塔塔身高度约12米,能够满足不少于10位游客在顶部平台行进行360度的四周环视,同时确保登塔后可以看到江面江豚、鸟类及其他生物活动。
2.2项目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3年。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质及人员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参选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三类安管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应答截止月前近6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注: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改革方案”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5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6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在全国范围内含税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②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③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9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9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镇江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镇江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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