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央心电监测系统升级、遥测监护系统升级)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22项目编号:CFS
项目名称:赤峰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央心电监测系统升级、遥测监护系统升级)二次
预算金额: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CF
项目名称:赤峰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央心电监测系统升级、遥测监护系统升级)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赤峰市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央心电监测系统升级、遥测监护系统升级))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元) |
1-1 |
中央心电监测系统升级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套 |
是 |
390000.00 |
1-2 |
遥测监护系统升级 |
1套 |
否 |
37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之外,还需提供代理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无须提供)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为进口产品,供应商需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以下简称“进口代理”),供应商如是总代理商须提供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供应商如是分销商须同时提供总代理商给分销商的“进口代理”授权书及原厂给总代理商的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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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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