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电信2024年营销技能理论培训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4-10-2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贯彻落实省公司“12345”行动纲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销售能力,指导员工熟练掌握、运用销售技巧,助力公司高质量高效益规模发展,外聘讲师开展销售技能理论现场培训,培训人数约48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在公司云改数转的战略指引下,全省各类战略级业务快速迭代,新业务、新产品种类繁多,竞争政策复杂多变。面对公司高质量发展压力与产数转型挑战,加快转型、提升销售能力迫在眉睫。针对牡丹江电信业务、渠道组织架构特点,盘点省市赋能体系现状,围绕营销管理痛点,结合项目目标,设计一套整体项目方案,实现一线培训和生产紧密高效结合,实现公众渠道人才体系化、标准化、持续化培养,激发中国电信牡丹江分公司销售队伍活力统一思想,迅速补齐短板提升作战能力,实现队伍综合能力突破,促进业绩快速提升,需借助专业培训机构的力量,聘请专业讲师参与培训班授课,7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要求:中国电信牡丹江分公司。
1.5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单项合同。
1.6付款方式:培训完成且达到考核要求后,一次性付款。
1.7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要求供应商在2021年01月01日至2024年08月01日从事过培训服务相关工作的同类业绩,要求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发票复印件。
2.3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须在报价表中明确。
2.4供应商须承诺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讲师与助教,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参训学员规模在50人以下时,助教需配备2人;参训学员规模在50(含50)至100人时,助教需配备3人;参训学员规模在100(含100)人以上时,助教需配备4人;参训学员身份为领导干部时,助教配备人数为上述人数的2倍。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