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玉米干全酒糟(DDGS)塑料连卷袋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2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燃料乙醇公司采购适用于玉米干全酒糟(玉米DDGS)包装塑料连卷袋。
2.2招标范围:玉米干全酒糟(DDGS)塑料连卷袋,2085卷(每卷约2400条,合计约500.4万条,约0.24吨/卷,约折500.4吨,数量为框架协议暂估数量,实际送货结算以买方需求量为准)。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玉米DDGS塑料连卷袋招标技术规范书(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4交货期: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05月31日,按招标人需求送货(单次供货3天一次,节假日另议)
2.5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储运联合车间仓库。
2.6最高投标限价:限价含税总价不高于370.296万元;报价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参照报价单。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月计划全部到货、验收合格、收到发票,月末前财务挂账,隔两个月付清该月计划全部货款。
2.8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从供方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9价格调整机制:标的物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涨落影响。
2.10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11到货要求:按月份实际计划需用量持续供货,保障生产供应;厂家需考虑运输、节假日、冰雪天气和突发事件影响。
2.12其它要求:
2.12.1本次投标产品为招标人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4年12月-2025年5月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2.2中标人如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业绩要求:
3.3.1业绩有效时间: 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3.2业绩有效范围:每年同一使用用户累计业绩。
3.3.3业绩数量下限:具有年300万元以上编织袋物资的销售业绩。
3.3.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平台相关信息(见附件4),同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燃料乙醇/食用酒精 |
合同计划量( 吨 ) |
合同签订日期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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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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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2021年10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内在招标人装置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标后技术交流,中标人需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3.5.3供货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的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且具备相应供货能力。
3.5.4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验证性验收和检验分析。
3.5.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书面承诺,具备从接到通知发货3天内实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3.5.6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技术协议。
3.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7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4-10-23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10-2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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