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双齿辊破碎机招标公告
2024-10-2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双齿辊破碎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64-ZB-241024929、SXMTZB2403H-149(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双齿辊破碎机(招标项目编号:JNB363-ZB-241024842、SXMTZB2403H-149(G))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双齿辊破碎机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双齿辊破碎机,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1 | 双齿辊破碎机 | 2PLF100/200 | 2台 | 1年 |
|
注:1、整机包含构成双齿辊破碎机主体的所有部件,包括破碎辊装置、箱体、分体机架、联轴器、减速器、液力耦合器、电机、防爆控制柜、自动润滑系统及所必需的连接件。
2、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电控设备及元器件无论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是否加以说明,均应完备的提供。易损元器件应有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产品资质要求:提供双齿辊破碎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身)近年具备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双齿辊破碎机类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23 17:30至2024-10-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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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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