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瑞实业有限公司场区直引水余废水回收利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0-23项目名称:江西吉瑞实业有限公司场区直引水余废水回收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837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837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内容及要求 |
评标办法 |
JXZX-2024-JA71 |
江西吉瑞实业有限公司场区直引水余废水回收利用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第四章 |
最低评标价法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①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一名,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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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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