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热循环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0-23一、 招标项目编号: 3100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热循环仪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310
2、项目名称:热循环仪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万元
5、最高限价(元)(如有):人民币3万元
6、采购需求:
热循环仪 壹套
具体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以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发布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0.2、注意事项:
1)项目属性:货物类。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4)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4.1)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需在上述获取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进行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4.2)凡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
5)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5.1 )供应商需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5.2 )响应时请供应商代表参加响应;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如果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按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3.4提供报价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报价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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