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智慧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3
一、招标内容

采购标段名称: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智慧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标段预算:92000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9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3年度。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特定资格条件:无。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 日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 13日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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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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