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智能监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4本招标项目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智能监控平台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3)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智能监控平台项目;(2)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 (3)项目规模:安全生产智能监控平台,完善黄骅市智慧城市完整框架。 (4)供货安装周期:3个月;(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硬件配置及应用体系等;二标段大厅装修;(6)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7)供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8)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043.619744万元;其中一标段981.715625万元;二标段:61.904119万元。
2.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2)一标段: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②本次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中有关规定,一标段:预留总预算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少于60%,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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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4 00:00至2024-10-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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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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