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场平滑改造工程项目部改性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24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场平滑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改性沥青混凝土(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场平滑改造工程项目部招标人为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场平滑改造工程项目部,现对本项目所使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机场现平行滑行道为2006年新建跑道后对旧跑道加铺3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并延长改造而成,至今已使用18年。随着道面使用年限以及航班量的增长,加重了道面的疲劳损坏,再加上冻融循环作用等自然因素影响,道面已经破损严重,造成外来物增多,存在外来物安全隐患。为解决平行滑行道道面相关问题,保障机场转场前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用沥青加铺方式对平行滑行道道面破损情况予以治理,提升安全裕度。项目对H滑行道以东1400米长平行滑行道、中线两侧各4.5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铣刨后加铺沥青混凝土。

本次项目涉及的范围为机场H滑行道以东1400米的平行滑行道,中心线两侧各4.5米,飞机主轮和鼻轮运行范围道面,共9米宽。对项目范围内道面进行铣刨,铣刨深度6厘米,共计铣刨12600平方米。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面层结构为:6厘米厚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粘层油(9米宽),共计加铺道面12600平方米,粘层油12600平方米。铺设聚合物改性沥青抗裂贴覆盖板缝、裂缝,共计3875平方米,涂刷道面标志约350平方米。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报表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保证投标物资供应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2021-2024年)合格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具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2)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注:1.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民事主体均可以注册前述平台并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不属于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限制。2.该平台由法大大研发,由其联合工商总局企业信息系统、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系统识别签约主体身份,对签约主体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配备授权机构发行的数字证书。3.该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的合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该平台由法大大进行安全防护。)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和IP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 月 5 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