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安镇石灰港河道开挖土方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4
1.招标条件

长安镇石灰港河道开挖土方清运项目已经长安镇以2024年10月11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安镇石灰港河道开挖土方清运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74.5万元,工程概算87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74.5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对石灰港河道土方开挖后的土方进行装车及外运工程,总外运土方量约123000m³,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招标范围:主要对石灰港河道土方开挖后的土方进行装车及外运工程,总外运土方量约123000m³,招标标准预算价874.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土方外运工程量在85000m³(含)以上的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运输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09:00(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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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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