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2026年度光缆线路维护项目(丽水传输局)招标公告
2024-10-24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025-2026年度光缆线路维护项目(丽水传输局),包括整治维护、迁改维护、应急维护、零星维护。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工期:【根据具体项目订单的约定时间】。
本项目【划分】标包。各标包对应维护区域、预估规模、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详见《标包划分表》:
项目 |
地市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分包 |
不含税分包预算(万元) |
份额 |
不含税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中标人数量(N) |
项目九 |
丽水 |
2400 |
标包1 |
2000 |
55% |
1100 |
莲都、青田、庆元、龙泉 |
2 |
45% |
900 |
松阳、云和、景宁 |
||||||
标包2 |
400 |
100% |
400 |
缙云、遂昌 |
1 |
|||
合计 |
2400 |
/ |
2400 |
/ |
2400 |
/ |
3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按照标包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标包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折扣系数K)为【4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备注: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1.4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以下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1)企业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2.1.5 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含)类似通信工程维护或通信工程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b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b)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2年11月2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至2024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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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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