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激光测振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4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激光测振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55万元,供应商报价时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激光测振仪及相关配件一套,包括设备及系统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质保、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认为交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资格声明
3.供应商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3.1供应商为所投进口设备的授权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生产)商授权投标人的授权书或上级经销(代理)商授权投标人的授权书,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扫描件。
3.2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生产)商授权投标人的授权书或授权经销(代理)商授权投标人的授权书,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1-15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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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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