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乌江彭水水电站库区彭水县善感乡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乌江彭水水电站库区彭水县善感乡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乌江彭水水电站库区彭水县善感乡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4〕4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乌江彭水水电站结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善感乡周家寨村、石盆村一组。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出入口改造,加铺40mm厚青石板328㎡,新建40mm厚青石板320.5㎡,房屋改造7栋,共2622.5㎡,新建A型景墙163.5m,新建B型景墙17.6m,配套新建善感西瓜小品1处,成品宣传牌1个,现状长廊维修82㎡;(2)新建21栋房屋外立面美化合计面积15922.7㎡;(3)进行公路沿线改造,新建花池3795.6m,改造浮雕墙175m,改造宣传墙513.1m,新建农产品宣传区50.4㎡;(4)进行庭院改造,新建A型青砖护栏1200m,新建B型青砖护栏1260.2m,新建青砖花池4248.3m,拆除花池3164.8m,新建庭院硬化地面3481.3㎡;(5)新建停车场,铺设彩色沥青地面1767.6㎡;(6)新建观景台,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地面1347.9㎡;(7)新建绿化,面积合计8552.3㎡。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873016.81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576297.89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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