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脉动生产厂房),3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柔性生产厂房),物料暂存间-幕墙、门窗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10-242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脉动生产厂房),3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柔性生产厂房),物料暂存间已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天科资(2022)5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2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脉动生产厂房),3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柔性生产厂房),物料暂存间-幕墙、门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2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脉动生产厂房),3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柔性生产厂房),物料暂存间-幕墙、门窗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1891.5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883.280746(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9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2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脉动生产厂房),3号楼工业生产厂房(数字化柔性生产厂房),物料暂存间玻璃幕墙工程、铝板幕墙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6其他单体最大建筑幕墙面积为5938.75平方米,其中铝板幕墙面积3683.4平方米,玻璃幕墙面积为2255.35平方米;建筑高度23.35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工的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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