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电脱水装置及配套控制系统EP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24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曙五联是绕阳河右岸重要生产设施,主要承担原油脱水、储存、外输及污水预处理等生产任务。其原油脱水主要采用两段高温大罐沉降脱水,目前存在VOCs排放不达标,外输含水不达标,曙五联内储罐及绕阳河右岸工艺管线腐蚀老化,存在泄露溢油风险等问题。

《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拟对曙五联及其相关区块的油气集输、原油脱水、伴生气处理、采出水处理等系统进行改造,以解决上述问题。

(二)工程内容

本工程是《辽河油田曙采泄洪区环境风险防控改造工程》中“曙五联脱水工艺改造及VOCs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曙五联三区新建2套电脱水装置及配套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脱水装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装置壳体与构件加工制造、配套电控、仪控系统集成与数据信号采集、试运与保运、培训、资料归档等。

(三)本项目资金渠道:辽河油田投资,计划文号:中油辽字[2024]24号,计划金额:117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曙五联三区新建2套电脱水装置及配套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脱水装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装置壳体与构件加工制造、配套电控、仪控系统集成与数据信号采集、试运与保运、培训、资料归档等。具体工作量以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二)标段划分:无。

(三)项目建设模式

本工程采取业主+EP总承包建设模式。

(四)项目分包管理要求

本工程设计不允许分包。本工程容器加工制造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里要求的中、低压容器(D级)或D级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与分包单位一起就分包工程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须承诺其分包单位禁止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2.3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4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其营业执照有效,并且应在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相应专业类别有准入资格,企业与资质状态均为正常。

(四)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项目,需覆盖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五)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成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承诺分包商的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扫描件(如当月为6月,需提供3、4、5月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七)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4日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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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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