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动泵试验台研制招标公告

2024-10-24

主要内容

1. 竞争性谈判内容

(1)技术要求

a.功能要求

a) 可进行电动泵出口流量及出口压力调节及测试;

b) 可进行电动泵入口压力调节;

c) 具有测试数据自动记录采集功能,包括电机电压、电流、进出口压力、出口压力的数值采集;

d) 试验台具备高低温工作(环境温度:-55℃~+70℃)性能测试功能;

e) 试验台具有急停功能;

f) 试验台可实现被试件(电动泵)快捷安装和拆卸;

g) 试验台符合人机工程学设计,应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

h) 试验台静放和工作时,不允许漏油。性能指标及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1、研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规定,完成试验台方案设计报告、试验台研制、测试等工作。

试验台仪器仪表选型需满足电动泵测试需求,保留仪器仪表合格证,并进行标校。

承制方应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定期向任务提出方提供外协产品研制、生产过程的质量信息。

2、验收质量控制要求

产品交付时,承制方提供标校数据、测试数据、过程控制记录,任务提出方可视情况增加测试要求。

(3)进度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4)交付物

技术报告,实物等,详见《技术要求》。

(5)验收标准

试验台验收,需与电动泵进行联调测试,进行现场验收,检查试验台是否满足电动泵性能试验台技术要求,并形成测试报告。

2.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等;

(4)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7)符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要求;

(8)对于国家和军方有特殊要求的军品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

(9)民营企业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质量、保密等资质剩余有效期应不少于六个月;

b.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c.申请进入合格供应商总目录时,未被列入执行失信人名单;无未决的重大涉诉案件(涉外案件或诉讼标的额大于或等于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案件);

d.申请进入合格供应商总目录时及上一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供应商实际控制人中无沈阳所扬州院职工及其近亲属;

f.供应商无外资背景。

(10)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

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模板。

发放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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