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2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总额275万,24年部分预计支付28万,25年部分预计支付247万。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或《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电梯维保工作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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