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路院区全彩显示屏及透明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5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路院区全彩显示屏及透明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彩显示屏及透明屏,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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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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