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动态跟踪监测2023年度评估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5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8万元;
1.5最高限价:28万元;
1.6采购内容:综合分析确定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各项标准,对《实施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科学评价。建立《实施纲要》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评估各项目标实现程度。对照《实施纲要》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结合年度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建立“一年一评估、五年一修订”长效机制,开展2023年年度监测评估。
1.7服务要求及期限:
1.7.1服务要求:负责综合分析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各项指标,搜集、汇总、分析目标体系各项指标年度数据,并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7.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2.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至2024年 11 月 1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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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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