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2024年通风设备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5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2024年通风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地点

采购范围

服务标准

1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2024年通风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1

延边医院院内

包含但不限于通风风机、通风管道、风机箱的维修及改造服务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每年一签。通过合同续签评价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能力;(2)近年度(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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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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