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东平公园、望江公园、中信大桥东、鹿江公园)设备采购公告
2024-10-251.1采购范围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采购内容不包含VI部分,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东平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直流充电终端;安装含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
(2)望江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直流充电终端;安装3台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桩2枪),含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
(3)中信大桥东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直流充电终端;含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
(4)鹿江公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配置1台480KW一拖8直流群充总控箱,搭配8个直流充电终端;安装3台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桩2枪),含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
(5)上述设备包含监控及照明设备、安装、调试,直至验收通过。其他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2项目预算金额:1488962.04元,具体按实际的供货量进行结算。
1.1.3项目性质:货物。
1.1.4交货期: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的送货通知后按订单规定配送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到货具体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1.1.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质保期:设备自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最低质保期为两年,厂家规定的质保期超过两年的以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易损件质保期与项目质保期一致。(质保期以《承诺函》为准)
1.2 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
1.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本项目核心产品(充电桩)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响应;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格式参考第六章格式)。如发生下列情况,则按下列方法处理: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都应作废标处理。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4专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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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4年10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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